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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 督 制 度

时间:10-04-21  来源:原创  热度:

 监 督 制 度

        一、监督职责
        ㈠对单位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、形式、程序以及工作制度、措施的制定和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,并适时提出意见、建议。
        ㈡广泛收集党员和群众的意见、建议和要求,及时向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单位和党政组织进行反映。
        ㈢对保障党员和群众对党政事务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监督权的情况进行监督,并对党员和群众所提意见、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        ㈣认真学习党务政务公开的规定和有关要求,及时参加党务政务工作有关会议,积极宣传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。
        二、监督方式
        ㈠在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上,提出意见和建议,协助有关单位制定和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办法和措施。
        ㈡应邀列席党政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,对党政组织的决策过程进行监督,还可通过参加情况通报会、民情恳谈会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        ㈢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会议,听取意见反映。
        ㈣监督员在收集到党员和群众意见后,对涉及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,民生、民情的重要意见,要采取书面和电话形式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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